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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钓鱼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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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海省2015年钓鱼锦标赛

暨“锦龙·爆钓杯”CAA会员钓鱼邀请赛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友谊,切磋钓技,促进垂钓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我省钓鱼运动的发展。定于2015年9月6 日(星期日)在西宁城北区大堡子泉水垂钓中心,举办青海省2015年钓鱼锦标赛暨“锦龙·爆钓杯”CAA会员钓鱼邀请赛,望接此通知后极组织报名参赛。

附:比赛规程

二O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青海省2015年钓鱼锦标赛暨“锦龙·爆钓杯” CAA会员钓鱼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青海省钓鱼协会 CAA青海省会员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南京鳞影钓具有限公司 江苏锦龙鱼饵渔具有限公司

二、 比赛时间地点:2015年9月6日(星期日),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泉水垂钓中心

媒体支持:青海电视台、西宁电视台及当地相关媒体、四海钓鱼频道、 湖南快乐垂钓频道、海峡钓鱼论坛、 中国钓鱼杂志、海峡钓鱼杂志、垂钓杂志、 钓鱼人杂志、南京钓鱼杂志、钓具博览杂志、钓鱼世界杂志、博鱼天下杂志。

三、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开始报名至9月4日18时报名结束。

四、参赛人数及费用:参赛人数限200人,以交报名费为准,额满为止,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至60岁;CAA会员报名费100元/人,非CAA会员报名费200元/人。所有参赛钓手都将获得由协办单位提供的价值400元纪念品大礼包一份,并免费提供比赛用饵一套和当日午餐及矿泉水。

五、报名地点:

1.渔具店报名

西宁大堡子泉水垂钓中心,张鸿军,13519777662;

西宁谊虎渔具,赵谊虎:15500535559、6164455;

西宁海洋渔具行,李建霖: 13997048315;

西宁夏都鱼友名店,张志宏:13897188641

西宁太公渔具行,刘养学: 8451209;

西宁开心钓具,代进:13997039974;

西宁渔友渔具,顾晨玮:13099759075;

西宁爱友渔具,付建强,13519772529

西宁听渔轩渔具店,肖玉华,13997090148;

西宁庚申渔具,陈乐晟:15500553330;

西宁金宝渔具,李宝金,13997197089;

格尔木蓝波水族,毕伟,18909797722

大通四海渔具,邢晓光,13997009856;

互助县九渭渔具店,张贵海:13709703585;

青海乐都渔友钓具,于学栋,13897702080;

贵德县鱼人港湾户外钓具,贾国荣,13639749823

2.CAA会员服务站报名(办理入会手续)

西宁大堡子泉水垂钓中心,张鸿军,13519777662;

西宁谊虎渔具,赵谊虎:15500535559、6164455;

西宁海洋渔具行,李建霖: 13997048315;

西宁夏都鱼友名店,张志宏:13897188641;

西宁太公渔具行,刘养学: 8451209;

西宁爱友渔具,付建强,13519772529;

西宁庚申渔具,陈乐晟:15500553330;

格尔木蓝波水族,毕伟,18909797722;

互助县九渭渔具店,张贵海:13709703585;

青海乐都渔友钓具,于学栋,13897702080;

贵德县鱼人港湾户外钓具,贾国荣,13639749823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639768068

周先生,电话:15500535559

传真电话:0971--6164455

六、比赛项目:

1、手竿池塘钓对象鱼(鲫鱼)尾数赛两场

2、手竿池塘钓混合鱼(鲫、鲤、草、鲶)重量赛两场

七、成绩录取及奖励办法

1.录取个人总成绩前二十名,奖励现金、奖品和奖杯(牌)。

第一名:奖现金100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杯(牌)、证书;

第二名:奖现金40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杯(牌)、证书;

第三名:奖现金10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杯(牌)、证书;

第四名:奖现金8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牌、证书;

第五名:奖现金6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牌、证书;

第六名:奖现金500元,奖品麟影高级钓竿一只、奖牌、证书;第七至十名:各奖现金400元,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各奖现金300元、证书。

报名人数若低于160人,奖金额酌减。

3.每位报名参赛的选手均可获得由协办单位提供的价值400元纪念品大礼包一份。

4.抽奖:由协办单位提供丰富的抽奖礼品,获奖人员不在抽奖范围。

纪念品、奖品、抽奖物品价值总额超10万元。

5.评出遵守规则,尊重裁判,文明垂钓,注重环保,讲钓德赛风好的参赛者六名,授予精神文明奖牌及奖品

6.获得个人成绩前十名者,按规定计运动员相应名次技术等级分 。

八、 比赛规则:

1、运动员统一着装、统一鱼护(由承办方提供),早晨8:00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及青海省钓协信息卡检录抽签确定区和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最后一名参赛选手抽完签10分钟后,抽签环节完毕,未到的参赛选手按放弃参赛处理,报名费不退 。

2、比赛一天共进行四场,每场80分钟

3、参赛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鲫鱼)尾数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淡水鱼种)重量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运动员使用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非比赛时间钓位上严禁线组入水。

4、本次比赛为公饵制,饵料由无锡新锦龙鱼饵渔具有限公司提供(饵料品种随后公布)。

5、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钩数不得超过2枚。

6、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7、运动员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禁止毁窝。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垂钓,否则,成绩无效。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严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签字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1、比赛各场次换位时,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必须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在钓位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子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吐痰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垃圾清理干净,否则按违规处罚。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以防造成鱼类死伤,否则取消当场成绩。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4、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钓箱必须紧贴池岸,不得后移;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5、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九、判罚条例

1、非比赛时间,在钓位上有意使钓组入水者,处罚3分。

2、赛中串饵、串位;不听从指挥统一换位者(提前换位),处罚3分。

赛前或赛中以手投放诱饵、私藏鱼获或互相窜鱼者,取消当事人当场成绩。
3、抛竿不正两次以上、对相邻钓位选手造成影响者,处罚3分。

4、赛中发现竿线等钓具不符合规定者,处罚3分,并须更正合格后方可参赛,否则,当场成绩无效。

5、赛中不按规定使用抄网抄鱼入护或鱼获掉在护外不及时捡起入护,等到抛竿后再拣,罚3分。

6、赛中大声喧哗、互通信息警告无效者罚3分。比赛途中不许由他人替代其比赛,一经发现参赛运动员当场及前场成绩无效。

7、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须取出护中最大一尾鱼并加罚3分。

8、不讲环境卫生,故意向池中吐痰、扔杂物(包括所剩饵料)的运动员,处罚3分。

9、参赛者每场所钓鱼获必须计量,有意作弊、毁窝、放水(故意不计成绩)或做出其它干扰他人比赛行为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10、不使用比赛统一配发的饵料,营私舞弊者;违规且不服从判罚同裁判员争吵、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其本次比赛资格。

十、 记分方法

1、比赛分别按尾数和重量排定每人每场区内积分,以每人全部4场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

2、积分相同者,以单场小分为第一副本分,以先总尾数后总重量为第二副本分,以单场尾数和重量为第三副本分。

3、鱼获为零者以最多一区的人数所得数字为其单场积分。因故弃权者无成绩。

4、本次比赛成绩将纳入青海省钓鱼赛事积分管理系统,请大家参赛时务必带上参赛信息卡,未办参赛信息卡的选手可以在比赛头一天报到时办理 ,没有信息卡不能参加比赛(计分卡50元一张,青海省内比赛可长期使用;临场补卡和新办卡赛后退卡的扣20元使用费 )。

十一、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颁发的最新《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法》。

十二、仲裁工作

由组委会三名成员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处理规程、规则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管理申诉工作。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二十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2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三、其它

特别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指定用饵:

锦龙单品爆钓系列:综合之王、养殖鲤、快鲫底A、快鲫底C。

鳞影饵料:伏鲫(香一点)、伏鲫(香)、童子军(原味)、轻麸(本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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