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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 | 雷某之死我为何没有更多的评论跟进

程序比真相要重要,“由谁来调查和公开”应有一个信任共识,需要有真相调查的正当程序,需要有权威的第三方,也需要有能够接受第三方权威调查的受众,不能陷入“怀疑一切”的情绪中。



这几天没什么新闻比雷某之死更牵动公众的关切,写了那篇《评雷某之死,一个手锤子的看什么都像钉子》的评论后,我就一直没有继续跟进评论。微博和公号上都有粉丝留言说,这事这么热,特别喜欢看到你的评论,看你这几天一直没评论这事,很失望。这时候,好像不评论雷某之死,就没资格当评论员了,就是回避热点和尸位素餐,就是不为“弱者”代言、不捍卫正义、没有良心。


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不是我不想评论,不是我无话可说,是我知道,我可能无法迎合你的期待,无法写出你“需要”的评论,无法摆出那副你所期待我去扮演的斗士、“公知”和批判角色。我更清楚,在当下这种靠立场站队的非理性舆情下,这时我无论怎么自以为理性地评论,都会被归类,被贴上某种偏离我的本意、会招来无数口水的标签。所以,不如选择静默。说说我不跟进评论的理由。

 

无法写出你所期待的评论


很多朋友让我继续评论雷某之死,我明白他们想让我写的原因。从他们的朋友圈转发内容来看,他们对这件事是有鲜明立场的,他们让我评论,潜意识里其实并不是想看到客观的分析和理性的梳理,而是想寻找符合自己情绪和立场的评论从而获得一种共情共鸣感。前几天我转了一篇关于雷某之死的分析,一个朋友立刻批评我“有倾向”――其实在事实不清下我并没有什么倾向,只是分享不同观点,寄望了解更多事实,我还转了另一篇相反观点的文章――只不过是因为这文章不符合他的倾向,他才把我“转了不符合他倾向的文章”当成了让他刺眼的倾向。这几天,我目睹了太多的微信群为这事撕得面红耳赤,恶语攻击者有之,愤然退群者有之。


对雷某之死的站队已经成为朋友圈和微博一种现象,就像其他热点话题所引发的立场截然对立一样,站队使舆论场上的很多问题陷入“不可讨论”的激化状态。很多人对事实并不是那么感兴趣,而是纠结于“信或不信”。一种冲突是:不相信雷某嫖娼了,或者是相信雷某嫖娼了――不信者,找出各种理由去分析为什么不会嫖,而相信者也能找出一样多的理由去分析为什么会嫖。另一种冲突是:相信雷某是被警方打死的,相信警方肯定有暴力执法――相对的一方当然是,不相雷某是被警方打死,不信警方有暴力执法。


当讨论不是基于既有的事实,而变成了“信与不信”的问题时,就没有讨论的价值了,因为信不信是基于固有的利益、偏见和立场,是自闭而非开放的。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永远都说服不了一个有了某种盲目的坚信的人接受某种相反的意见――因为,他已经沉浸于自己的“相信”中,看到的都是符合自己相信的信息,或者会把所有信息朝着符合自己相信的那一面去解释,只想说服别人,而没有可能被别人说服的心理准备。信不信在很多时候是没有价值的,那是一种情绪和立场,而不是基于事实的理性判断。


比如对这样一个“事实”,不同立场者就有不同判断。有人质疑,他的身体那么好,经常踢足球,怎么可能突发心脏病呢?可反对者基于这一信息得出结论却是:他的身体那么好,经常踢足球,说明他身体很好,有旺盛的性需求,很容易产生嫖娼的动机。――没法交流。还有这样一个信息,有人质疑,她老婆刚生孩子,而且是结婚纪念日,怎么可能去嫖娼――可反对者基于这一信息得出的结论是相反的:老婆刚生孩子,一段时间缺乏性生活,更有可能去嫖娼了。支持警方者会找到以前某个相似的案例来类比,推断当事人嫖娼了,而反对者则能找到另一个相似的案例来类比,得出不利于警方的结论。这种基于推理的判断毫无讨论价值,变成一种自我强化的诡辩。


怕被戴上“洗地”的帽子


那说了这么多,你到底信不信警方暴力执法了,信不信雷某没有嫖娼呢?对不起,我对“信不信”不感兴趣,只关注事实和证据。就“信不信”去作判断,臣妾做不到。当一个舆论场不是争事实而是纠结于信与不信时,讨论层次必然流于低层次、低素质、无价值的撕。讨论应该基于可确证的、有共识的事实,而不是基于推断,不能把判断建立在脑补和推理的基础上。


根据既有案件,可不可以作一些基本的判断,可以,但在流行站队和表态的混乱语境中,我不敢说,怕说出来或被戴上“洗地”的帽子,被上纲上线到“你的逻辑沦为作恶者的帮凶”,或被认为“政治不正确”,或被质问你到底替谁说话,或被各种攻击谩骂所围攻。媒体人李方一篇就事论事分析“不应该采取激烈对抗并试图逃跑”、“那种情况下与警察激烈对抗是一种失去理智的错误行为”的文章,被骂得很惨,被迫自删文章。


我想说的很多人可能都觉得很刺耳。比如,有些人说,不要纠结于有没有嫖娼,说嫖娼都是转移话题,主要应该关注执法正当性的问题。我们不关心雷洋做了什么,只关心他为什么死了――人家妻子都说了,不考虑丈夫嫖娼,只在意警方执法问题。确实,即使嫖了但也不至于死。但客观地看,两件事可能没法儿截然分开,因为如果嫖娼了,会导致后来一连串事件,事情是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质疑执法的程序和正当性,但有没有嫖娼是一个需要弄清的事实。有些人可能不关心有没有嫖娼的问题,但弄清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那一晚的完整事实,却无法回避这个问题。


这道理可能没人听得进去,一说出来肯定会被贴上“替警方洗地”、“转移视线”、“污名化雷某”的坏标签。


回归共识尊重第三方调查


要形成有效的讨论,必须有一些基本的共识,才能交流和对话,才能让事情的解决向前推进,而不是“我骂我正义”、“我怀疑我正义”、“我批判我正义”。当下最正义的应该是尽可能还原那一晚的事实。纠结于各自的相信或不信只会变成撕和口水战,应该基于一些共识: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超越当事双方的信或不信,找到一个有公信力的、在程序上有正当性、从法律上让人信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有无嫖娼、死亡原因、执法程序进行调查,尊重法律程序,给调查一定的时间。


有了这个共识,才有交流的基础,否则会陷入永无止境的纷争和不信任何事实的阴谋论中。让警方公开事实,然后警方公开了,会说警方的公开是自说自话,是掩盖真相。检察院介入调查了,检察院公开了,又可能说检察院跟警方是穿一条裤子的,官官相护,是帮着掩盖真相。更上级的调查部门介入了,又可能说公检法串通好了,官方是一体的――不相信任何调查,那就无法讨论了。


不公布视频,说掩盖事实;假如公布了视频,又会说仅有一段视频不能说明问题,或说视频是经过剪辑的是不完整的――公布更多的视频,又可能说这是不完整的,当人们陷于Believing is seeing (信什么就看到什么),而不是Seeing is believing(眼见为实)时,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所以程序比真相要重要,“由谁来调查和公开”应有一个信任共识,需要有真相调查的正当程序,需要有权威的第三方,也需要有能够接受第三方权威调查的受众,不能陷入“怀疑一切”的情绪中。


超越各种民间福尔摩斯自以为是的推理和“信与不信”,当事警方回避,北京市检察院作为第三方调查,舆论和警方都保持对第三方权威调查的尊重,这样也许才能推进事件的调查进程和接近真相。但我知道,这种“理中客”判断很多人可能是听不进去了,因为他们觉得没有站他们所认为的“鸡蛋”那一边,因为这满足不了他们的情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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