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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延安钓鱼平台第一届竞技比赛 <<天波杯>>

一、主办单位:郑州天波钓具连锁
二、承办单位:延安钓鱼平台    
三、协办单位:青年志愿者
四、赞助单位:陕西西安金丰渔具
             
陕西延安钓鱼指南(韩东子)

陕西洛川老王渔具
              陕西洛川聚缘渔具

陕西洛川交口河镇休闲渔具
              陕西黄陵宝飞龙渔具
五、竞赛日期:
    2016
年09月3日,上午6:00准时检录,6:30开幕式,7:30比赛正式开始。
六、竞赛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咀头农林垂钓山庄)
七、报名及参赛费用:
   
钓鱼爱好者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限报50人。
    参赛选手往返差旅及食宿自理,承办方提供比赛日午餐及饮用水。每位参赛选手须缴纳本次比赛的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09月2日18:00(注:以名额报满为止,以交参赛报名费为准)。
  报 名 费:300元/人;
 
报名地点:  延安钓鱼平台(微信)

 联 系 人:刘星    电    话:13008588535(同微信号)

洛川聚缘钓具

联系人:屈欣辉        电话:15891116454   微信号:15090312
洛川老王钓具
联系人:王胜利        电话:13772278784

富县行营钓具
联系人:叶鹏          电话:15009115496(同微信号)

洛川交口河镇休闲渔具

联系人:陈旋          电话:13571133960(同微信号)
黄陵宝飞龙渔具

联系人:方军         电话:18729115820

洛川龙湖垂钓园
联系人:米柏虎        电话:13992122129    微信号:63821483
洛川农林垂钓山庄
联系人:李军涛        电话:13484658816(同微信号)
洛川桥头川垂钓园
联系人:李小军        电话:15891180677(同微信号)
黄陵刘家川垂钓园
联系人:寇延军   电话:13892132310(同微信号)

本次参赛运动员每人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总价值  404 元礼品一份。
包括:
    天波钓具遮阳鸭舌帽一顶          (价值48元)
    天波钓具防嗮钓鱼服一件          (价值168元)
    天波钓具黑坑鱼护一个            (价值120元)
    天波钓具饵料一套                (价值68元)

   
由金丰渔具赞助单位提供的饵料一套(价值30元)
    此外比赛结束后设立抽奖环节,所有参赛运动员100%中奖率,还有扫二维码送饵料小葯活动。
八、比赛项目:
    4.5
米、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第一场限杆4.5米,第二场限杆5.4米。
    有效鱼种:鲤鱼、草鱼、青鱼。
九、竞赛办法:
    1
、参赛运动员的衣服、帽子、渔护和比赛公饵由主办方统一提供,比赛时必须穿带和使用。比赛为公饵赛,禁止使用各种小药,严禁将任何小葯及饵料带入赛场。
    2、比赛共进行上下两个半场(每场90分钟)总重量积分赛,赛前运动员凭参赛证抽签确定钓区钓位。
十、成绩计算方法:
   
积分统计成绩,采用倒计分方法。(上下半场重量相加后再排积分)
积分相同则比较总重量,总重量再相同则比较单尾重,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录取名次:总重量取前9名,全场单尾最重1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一等奖:一个,奖金3000元+鱼竿4.5米一根(第1名)
  二等奖:一个,奖金1500元+鱼竿4.5米一根(第2名)
  三等奖:一个,奖金1000元+鱼竿4.5米一根(第3名)
  四等奖:一个,鱼竿4.5米一根(第4名)
  五等奖:五个,精美奖品组合一套(第5--9名)
  最重奖:南京水宫仿浮漂一套(1名)
十二、赛事报到及离会:
    1
.报到时间: 2016年09月3日上午6点至上午7点,验竿(5.4米/4.5米各一支,可以备用竿各1支)。
    2.报到地点:陕西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咀头村农林垂钓山庄
    3.离会时间:2016年09月3日比赛颁奖结束后。
十三、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四、本规程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十五、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比赛规则
    1
、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入场,对号入位,并打开钓箱、杆包、鱼护桶接受裁判检查。
    2、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一律使用提供的公共饵料。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一经发现使用违规饵料,取消当场比赛成绩。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5、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漂座处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6、比赛中禁止喧哗,手机调至为静音禁止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鱼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10、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1分,第二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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