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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多深圳海钓客 出海如同在“裸奔”

深圳新闻网 2017-03-25

海钓充满着挑战和刺激,近几年,许多人不仅将其当做一项运动也是时尚。

深圳钓友们这几天的讨论焦点一直没有离开“海豹3”。这艘在海南文昌沉没的深圳海钓船,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更加注意安全问题。”资深钓友蓝木说。

深圳海钓者数量近年急剧增长

蓝木从2002年起就加入了海钓的行列中,至今已经10余年。在蓝木看来,海钓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一段时间不去,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蓝木告诉深晚记者,他基本上每个星期都去。不在乎钓不钓得到鱼,在乎的是钓鱼的过程以及与大海搏斗的快感。“我最喜欢的是矶钓。”蓝木说。蓝木口中的矶钓,是海钓的一种,就是在海边或者海中的矶石上垂钓。这也是海钓中最危险的一种,因为一不留神就可能会被海浪卷入海中。除此之外,还有滩钓、排钓、船钓等。船钓又分为浅海船钓和深海船钓。这次出事的“海豹3”。就属于深海船钓。

蓝木刚踏入海钓圈子的时候,深圳玩海钓的人还不是很多。这几年,深圳参与海钓运动的人急剧增长。“大部分人都是从淡水垂钓转过来的。海钓就是这样,尝试了一次之后,就很难离开了。”据蓝木估算,深圳参与海钓运动的人有数万人之多。“光我们这个小圈子的人就有一两千。”蓝木说。

蓝木他们一般选择在深圳周边海域进行垂钓。三门岛、南澳、大甲岛都是深圳海钓者常去的地方。“主要是因为近,当天去可以当天回。”蓝木说。一般而言,这种近海垂钓每次花费约300元到500元之间。深海船钓则需花费4000元到5000元。

波波在深圳海钓圈小有名气,他不局限在深圳周边海域垂钓,“台山、南油(南海油气田附近),包括日本都去过。”波波说。

遇到危险是司空见惯的事

海钓危不危险?答案不言而喻。资深的海钓爱好者几乎都受过小伤。蓝木说,他曾经站在渔排上钓鱼的时候遭过船的撞击,造成腿部受伤。

燕窝也是蓝木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一个狂热海钓爱好者。与蓝木一样,他也偏爱矶钓。燕窝说,“前段时间我还救过一个人。那人钓鱼的时候,选错了地方。一个‘疯狗浪’打过来,就把他卷入了海里。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把他救了上来。”燕窝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显得有些云淡风轻。对他来说,对于海钓的危险,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但不是所有人都像被燕窝救起的人那般幸运。2013年11月29日,在大连海域一艘海钓船沉没,船上共5人,1人生还,4人失踪。这次“海豹3”沉船事件,截至目前也造成了2人死亡,3人失踪。

在蓝木的身边,也发生过海钓爱好者死亡的事情。“今年大年初一,我有个朋友,在香港担杆岛矶钓的时候,因为选的位置离其他几个一同前去的人比较远,被浪卷进了海里,最后没有救过来。还有去年,在汕尾鲘门,也有一个人矶钓的时候出事了。”蓝木说,“前段时间听说又有人出事了,但我不认识。”

深圳海钓存在监管空白

深晚记者采访到的几位资深钓友均表示,深圳在海钓方面存在监管的空白,在船舶的注册登记、产业运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均无章可循。

每一次海钓,都是海钓爱好者呼朋引伴的个人行为,并没有相关组织来协调。蓝木说,“每次活动都是私下里约的。一次活动一般是4到6个人,都是相熟的。一般我们也都不带新人,怕出事。”至于保险,也全靠个人自觉购买。

因为海钓的危险性,蓝木他们每次出门都要做好充分准备。首先是要关注天气,大风天气是一定不能出门的。“每一个资深海钓爱好者都是半个气象专家。”蓝木说。其次,是要做好安全措施。“一定要穿救生衣。矶钓的时候,矶鞋也是必不可少的。”蓝木表示。这一切,全靠个人平时多加注意。

与其他的海钓形式相比,深海船钓显然要做更多的准备。首先是租船。去过几次深海船钓的波波介绍,深圳几乎没有登记在册的休闲渔船,因此每次出海租用的都是香港籍渔船。船的好坏,全靠船主自觉定时检修。“上次去南油,船长派人24小时在船舱守着,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波波谈起去南油船钓的经历,有些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个好船长。其次是钓鱼场所的选择。这是一件完全靠经验判断的事情。波波说,“没有固定的海钓场所,去哪儿钓凭带队人的个人经验。”

没有相关行业规范,海钓安全全凭个人注意,海钓船只和海钓区域选择全凭个人经验。在采访中,燕窝说:“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一些关于海钓的规范,但我希望是引导,而不是限制。”

声音

深圳市钓鱼协会主席:海钓亟须有约束力机构管理

深圳市钓鱼协会主席李作彬告诉深晚记者,深圳目前大部分海钓爱好者没有在协会做过登记,5万人中在协会登记的会员只有寥寥几千人,他们基本都是参加海钓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在此次海南沉船事故中,来自深圳的两名海钓爱好者就只有一人做过登记备案。李主席说:“目前深圳海钓行业亟须一个有约束力的政府机构管理。市面上有非常多零零散散的海钓俱乐部、海钓咨询公司,大家各自为政,很多还没有相关的资质与评级,行业内鱼龙混杂,乱象丛生。一些爱好者在他们的组织下,或驾车至阳江、湛江等地出海,或乘飞机至海南出海,目的地一般在西沙、南沙附近的南海石油平台,这些地方离海岸线至少几十甚至上百海里。如果没有正确、正规的指引,安全很难得到保障。但像这次这么严重的意外,在近年尚属首次。”

深圳钓鱼大咖支招海钓

姜耀坚是深圳钓鱼圈的名人,他曾多次参加国内外的钓鱼大赛,屡获大奖,更在2012年美国的比赛中代表中国队钓起了一条300多斤重的旗鱼。他介绍,海钓对于个人身体素质和装备要求很高,比如出海乘坐的船只,国外基本是专业的海钓渔船,性能、质量都很好,而国内则存在非常多由渔民改造的渔船,这种船一般都是木质结构,救生设备也不齐全,一旦遇到状况就很容易发生意外。“我每次出海,一定会严格挑选船只,同时还会检查船上的救生设备,每次出海的人数也控制在10人以内,穿好救生衣。此外,海钓爱好者还要拥有强壮的个人体质,海钓的装备一般都有几十斤重,没有强壮的体质连礁石都爬不上去,在礁石上还要穿着带钉的鞋子,以防滑倒掉至海中。”

深圳海钓船出海下月起有法可依

《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12月1日起颁布实施

“海上休闲活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动身之前不仅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还需要检查乘坐船只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昨日,深圳市海事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深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船舶发生险情,乘客首先可以穿着厚的衣服及救生衣进行自救,然后立即向外发出求救信号,如拨打海上求救电话12395等。”

海上休闲活动升温 目前监管仍然缺失

海上休闲活动已经成为新的热门活动,特别是深圳市东部海滨旅游迅速升温,目前周末每天约有5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时每天可达30万人次前往海滨游玩。大量客流的需求使得经营海上休闲活动的小型船舶越来越多。

深晚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相关管理规范的缺失,使得我市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在安全和管理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安全方面,光在大鹏半岛就存在大量证照不齐的当地居民自有船舶,其中大部分船只是渔业用途的玻璃钢快艇。这些自由船舶散布于大鹏半岛沿岸20多个临时上下客点和简易码头,设施简陋,安全隐患突出,游客上下船和在海上航行的安全难以保障。而在管理方面则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目前有关船舶载客运输的法律法规的管理对象仅限于载客12人以上的船舶,对于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授权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经营资质的具体管理办法。广东省目前对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输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这就使得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安全管理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合法经营的诉求一直无法满足。

“国内一些沿海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如辽宁省以及秦皇岛、厦门、广州、珠海、惠州、三亚等沿海城市均出台了沿海旅游运输或旅游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对载客12人以下小型客船运输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深圳市海事局工作人员告诉深晚记者,“对此,我们都迫切需要有一部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的相关规定出台,以便管理操作。”

首部海上休闲船舶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为了保障海上休闲活动的安全,全国首部有关海上休闲船舶管理办法——《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24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这对于海上休闲船舶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悉,由于海上休闲活动管理比较复杂,涉及地方政府、经营企业及船舶船员等管理。《管理办法》在国家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减少了行政许可的内容,强化了休闲船舶运营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重点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适用范围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将载客十二人以下,用于公众海上旅游、观光或娱乐等活动的船舶纳入海上休闲船舶管理。同时,《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允许开放渔业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鉴于目前我市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船舶主要包括了普通小型船舶和渔业船舶,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上述两类船舶进行整合规范。

为此,《管理办法》明确该规章适用于核定载客十二人以下的休闲旅游船舶和休闲渔业船舶,对于载客量十二人以上的船舶适用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即适用国家和省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和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海上休闲船舶的运营安全进行规范,着重强化经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于海上休闲船舶的边防管理,宜由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予以管理。

经营条件

为加强对休闲船舶经营海上休闲活动的运营安全管理,解决我市目前休闲船舶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管理办法》从船舶、船员、停靠码头设施等方面对经营人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经营人应当依法进行商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二是使用的船舶应当适航,取得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检验证书及相关证书;三是配备的船员应当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四是具有可供安全靠泊、上下游客的码头或浮动设施,且上述码头或浮动设施应经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五是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六是配备相应的通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管理职责

由于休闲船舶经营活动涉及陆地与海上、普通客船与渔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需要各部门严格履行职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管理办法》对此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休闲旅游船舶、休闲渔业船舶经营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渔港水域外的船舶停靠码头、浮动设施进行监督管理;二是明确海事部门、渔政部门分别对休闲旅游船舶、休闲渔业船舶及船员实施监督管理,对海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三是明确区政府落实辖区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休闲船舶停靠码头或浮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此外,《管理办法》同时对休闲船舶和船员的资格、航行规则、码头安全条件、旅客人身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管理,保障休闲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出海游玩注意事项

出发前:

1.仔细查看准备乘坐的休闲船舶,不应乘坐无证经营的小船,可以查看休闲船舶有没有表明船名、船号,有没有显示核定载客数量和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可要求查看船舶、船员证书。休闲船舶船员应为每位乘客提供救生衣。2.乘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数量。3.夜间及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不应乘船出海。

航海时:

航行期间应穿好救生衣,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紧靠船边摄影,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观景时切莫一窝蜂地拥向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意外。

遇危险:

如果船舶发生险情,千万不能慌张。乘客首先要选择自救,穿着厚的衣服及救生衣;立即向外发出求救信号,如拨打海上求救电话12395等;如果船舶情况稳定,尽量避免跳海求生;如果落海,尽量保持在事发附近海域等待救援,同时,如多人落海,应尽量聚集在一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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