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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歹念!荆门一30岁男子夜钓途中竟抢劫强奸并杀害一女子,更离谱的是…

荆门网 2017-05-19
夜钓生歹意,见女子孤身一人,对其实施抢劫后强奸,害怕罪行败露,又将其杀害。钟祥男子沈某因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于11日下午执行。其父亲也因窝藏、包庇罪领刑一年半。


夜钓男子:

抢劫强奸杀人


2015年4月1日凌晨1时许,沈某(钟祥人,1987年出生,无职业)携带钓鱼工具包及水果刀,从家里骑红色两轮摩托车到钟祥市郢中镇南湖(镜月湖)钓鱼


行至郢中镇镜月湖大道钟祥一中附近时,沈某将摩托车停在人行道旁顺镜月湖行走,看见李某(殁年40岁)迎面走来。见四周没人,沈某遂产生抢劫恶念。待李某走近,沈某持水果刀将其挟持到大道北边草地上,先抢得价值600多元手机一部,后实施强奸。听到李某问他是否经常在此钓鱼,沈某恐罪行败露,持刀割李某颈部致其死亡。接着,沈某将李某尸体移至一池塘边隐藏,并将所抢手机及水果刀、钓鱼工具包扔进南湖里。


网络配图


经鉴定,李某系被他人用锐器作用于右颈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独行女子:

因口角之争离家深夜遇害


被害人李某,为何深夜孤身一人在外呢?


原来,为了方便女儿,李某夫妇俩在女儿学校附近租房陪读。当天晚上,女儿因琐事与夫妇俩发生口角,李某的丈夫杨某生气离开出租屋,李某追出来后,夫妇俩在大路花坛边谈女儿的教育问题。之后,杨某让李某回去跟女儿谈心,自己则拦乘出租车回到文集镇家中。



“妈妈昨晚一夜都没回来。”当天上午,接到女儿的电话后,杨某一下慌了神,立刻赶回钟祥,这才得知,当晚妻子返回出租屋的途中遇害了。


案发之后:

谎称打架受伤,逃避抓捕


杀人后,沈某逃回家中换下作案所穿衣物。在持刀杀害李某时误将自己左手腕划伤,沈某对父亲谎称是与人打架受伤。


“你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父亲说。“不行,这样事情有可能败露,我不能在钟祥医治。”儿子这番话以及手腕上七八公分的刀伤,让沈某父亲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儿子可能将对方打伤得很严重。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沈某父亲连夜驾车将沈某带至宜城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缝合伤口。当天,沈某称外出打工,父亲“默许”后给其1000元做路费,并开车将其送到荆门。之后,沈某还特意打电话要父亲将其作案所穿衣物丢弃。


几天后,沈某父亲听闻南湖有个女子被人先奸后杀,他联想到儿子4月1日曾到南湖钓鱼,且手受伤了,遂怀疑是儿子作案。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便跟沈某电话联系,虽然沈某在电话里没有说话,但沈某父亲意识到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了。


2015年4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省北海市将沈某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儿子执行死刑,父亲因窝藏包庇罪领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沈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其父亲明知沈某涉嫌犯罪,仍提供资金帮助沈某外逃及毁灭犯罪证据,其行为已构成窝藏、包庇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月11日下午,市中院将罪犯验明正身,在指定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简直丧心病狂!

无视人命法律的人,

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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