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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天空杂志 | 《爱乐之城》那也叫爵士乐吗?

摩登天空 2017-03-24

电影是欺骗的艺术。毫无疑问,所有的编排和技巧的堆叠,目的都是为了让观众在一瞬间觉得,这人就在我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可能真的这么回事。很多导演都非常喜欢在片头加上“based on a true story”,很偷懒但很有效,因为观影过程中你会不断暗示自己,真实事件的发生过程可能与之类似。


观众买账,导演所有的戏法才能奏效,故事才可能讲下去,情绪才可能上得来。


所以,哪怕我承认达米安·沙泽勒是个天赋异禀的导演,我也没法喜欢《爆裂鼓手》,不被《爱乐之城》绝大部分桥段触动,因为他这么聊爵士,没法让我买他的账。


有些爵士乐迷看完《爆裂鼓手》之后表现出了愤怒情绪,一方面这个故事在他们那“说不通”,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深深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说这部电影好。


我特别理解,因为当我不喜欢王家卫几乎其他所有电影,倒被《一代宗师》弄得百感交集时,某个算是武术世家的朋友告诉我武林不是徐浩峰那样的武林(谁知道真的假的)。


电影是虚构的,但是嫁接在真实话题和真实年代背景之上,就总会有人不能被说服,这次有可能是你,下次有可能是我。



《爆裂鼓手》里的弗莱彻要求核心队员带谱或记谱,《爱乐之城》里高斯林说你看台上的乐手都在各玩各的,他们吹奏的音符在相互碰撞,这都是真实的,这也意味着,爵士乐是自由的。


安德鲁(《爆裂鼓手》)有可能真实存在,单亲家庭,性格孤僻偏执,somehow选择了爵士乐作为支撑人格的承重墙;最终,与现实感极低的、让所有人都憎恨爵士乐的人形恶魔弗莱彻以下作的方式相互毁灭然后又相互利用。在一个市场正在日渐萎缩的流派里,让为数不多还倾心于此的观众看一场如此难堪而揪心的师生斗法,至此,演出得再成功又怎么样?



问题一,速度很重要,但没有那么重要(尤其没有律动重要);


问题二,出血有可能,但为了提升速度练得满手是血只可能因为握鼓槌姿势不正确;


问题三,追求这些东西弗莱彻永远不可能教出他口中那些鼓点灵动的大师;


问题四,进不进林肯中心,能不能成为Blue Note签约乐手,从来不是一个爵士乐手的唯一选择——尤其在这个爵士乐听众集团已经日渐萎缩的当下。


最大的问题,如果爵士乐没有给你带来任何乐趣和满足感,你却还要为莫名其妙的成就感进行下去,那所有的爵士乐迷都只会为你感到遗憾。


前年看完《爆裂鼓手》我特别愤慨说“爵士乐怎么死的,原来是一帮把音乐玩成竞技体育的白人自己搞死的”,这种说法不太对,我的意思是,或许是有一群白人在试图复活Bop时代的爵士乐,但他们完全搞错了方向——幸好这玩意儿在他们这么搞之前已经提前死亡了。

作为追求艺术表达的爵士乐(有别于艾玛·斯通在《爱乐之城》里所理解的那种用来放松的“爵士乐”),其兴起和衰落脱离不开两个东西,一个是工业制造技术和唱片工业体系逐渐完善所制造的低成本环境(从乐器唱片到宣传和货运物流),另一个是二战之后美国城市中逐渐确立的黑人社区,前者让音乐得以跨越阶层,后者让音乐能够成为家族传承、人与人的纽带,爵士得以在商业压力和创新群体革命野心的催促之下进化。


伴随着70年代社区逐步瓦解减缓革命进程,新的制作技术和互联网也为其带来挑战。爵士乐逐渐从一个“系统”变成一种“插件”——哪怕它已经不再有扎实的迭代体系和产业结构,但是无数老人还在——何况它已经作为一种高级的音乐元素,出现在大量其他风格里。


Fusion,不管你喜不喜欢Fusion,它绝对都比瑞恩·高斯林加入的那支乐队高级很多,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美国土摇会需要一个有技术的键盘手。



加入乐队之前,黑哥们基斯(John Legend)用Monk和Charlie Parker劝说高斯林,他说这帮人在40年代就是革命者,你也应该成为一个革命者而不是守旧的人。但是,他自个的乐队却连爵士的边都不沾,俗气至极的旋律、毫无灵性的律动还加上莫名其妙的伴舞——只有一个解释,沙泽勒不知道怎么让观众憎恨高斯林的选择,于是找了庸俗程度超过Kenny G的玩意儿。


不过爵士乐确如基斯所说,有一茬接一茬的革命者在推动它的进化,他们最先进行风格跨界,最先尝试电声乐器,但高斯林在片子里饰演的是一个只喜欢1965年以前爵士乐的白人,他只有弹原声钢琴才觉得自己像个人物,玩电声乐器会生不如死——这倒不是虚构,这群人在现实之中确实存在。所谓的Neo-Bop里,这帮人认为只有Bop才是真·爵士,看不起把其他风格融入进爵士乐的尝试,对他们来说这些人背叛了自己的根源,只有他们才知道黄金年代的爵士乐是什么样子,只有他们能够“拯救爵士乐”。


高斯林同样一心想要拯救爵士乐(讽刺的是,电影设定里他所崇拜的Miles Davis,其一生都作为爵士乐的革新者在不断打破自己建立的规则,尝试新可能性),开一家只有黄金年代爵士乐的爵士俱乐部。梦很美,像40年代末的纽约那样,每个人排着队等着上台和Monk那群人Jam。然而如同上文所述,这玩意可能压根还没死,只是换了个名字继续存活在唱片工业里,只要你仍然是一个有天赋有灵性的音乐家,总有一个缝隙供你施展——连Kendrick Lamar都有爵士元素,爵士根本还没有死到要靠他去玩这么一个破乐队来拯救。



最后,在七分钟的另外一种可能性中,高斯林和艾玛·斯通来到巴黎,对象事业成功,悲催乐手则找到一份“玩正经爵士乐的工作”。


这倒有可能是真的,一直以来欧洲听众都对爵士乐手保有比在本土更尊重的态度,但这才是最可悲的事情:因为这位高傲的钢琴家,一心只想在最不尊重艺术的洛杉矶开他的破店。


好吧,好一个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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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吹不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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