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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游说书︱“捉奸”不如去“钓鱼”?且听老游怎么说

南粤家事 2017-04-15

来源:法拉理  2016-09-20  微信号:gztvfalali  

原题:冲动”捉“出人命,夫妻攻防不妨学学”引诱者“……


      提起“捉奸”二字,小编能想起什么?哇!网传前段时间男星王某某在酒店里抓到妻子与其经纪人开房的照片......




国外有一女子,带着电视台的人去捉奸,谁知道去到现场真让她发现丈夫和情人裸露在床,一副你情我侬的样子,她一怒之下,拔出手枪,“啪”的一声,射向她的丈夫......(前方高能预警,猛戳视频!)




            相比起这个,小编还是感觉王宝宝弱爆了!视频中女子的这一枪至少也得判个故意杀人罪吧!叫你不要捉奸,偏要捉,果然“捉”出事情来了。

 
      曾经,有一位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怀疑丈夫出轨,便花钱委托侦探公司调查,结果,每一次收集到证据,她就伤心流泪一次,那是最亲爱、最亲近的人对她的背叛和伤害,最终,一个美丽灿烂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形容憔悴的怨妇。试想想,如果当初不去调查的话,或许她仍然可以阳光般地过着她的日子!花了不少钱调查,不仅伤了身,还伤了心,有的甚至将获得的出轨证据出示给家人、孩子、外人,这对于自己的伤害,对于小孩的伤害,对于家庭的伤害,远不是获得的财产赔偿可以弥补的。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啊!取证有学问,不要贸然去捉奸,不然伤心又伤身!如何理性对待婚内出轨的问题呢?且听老游怎么说。



主讲人
游植龙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
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忠诚协议”有效,当事人就要费尽心思证明对方具有出轨的行为,势必出现捉奸成风的负面社会效应,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所以啊,最高法院更倾向于对有关“忠诚协议”问题不予处理,此类协议应当依靠当事人自觉自愿地履行。冷静下来想一想,这种看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让婚外情过错方赔偿甚至少分财产,那么可能会出现离婚时大家都去“抓奸”的局面,得益的是各种侦探、调查公司。


2
“引诱者”职业
日本出现“引诱者”职业,收集客户配偶出轨证据。商家看到了商机,看到需求旺盛,各种专门的诱捕公司应运而生,纷纷成立。主要工作是雇用一些漂亮的女人“套男人”。


        首先,通过各种渠道,调查目标男人的日常爱好,嗜好和癖好,最容易被哪类人吸引等。然后制定专门的诱捕计划,分别实施,一人一策。有计划地制造最自然的邂逅,在多次偶遇后,女人并不主动,而是发去暧昧的信息,或有暗示的语言,慢慢引诱其上钩。在适当的时候,在床上诱惑,通过 GPS 定位由专门的人员跟踪,利用烟盒、笔等微型相机,或在提包上安装上针孔相机,拍下亲密照,留下证据。一旦在床上把证据做实,证据到手,把证据交给雇主,女人突然失踪。从事这样职业的女人,被称为女诱捕手。一个目标通常需要2至4个月的时间,才能彻底完成。当然,也有英俊帅男诱捕手“套女人”。
3
如何合法采集婚内同居证据?
当然,如果心理足够强大,一定要查出轨,那也是可以的。但也要讲究取证方法的。要通法合法的手段去查,比如说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偷偷在人家家里安装视频设备,或者非法侵入住宅,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哦。当然在自己家里安装监控,那是可以了。以前有个客户,怀疑妻子通奸,于是在家里安装监控,果然拍到妻子把情人带到家里来,在床上运动的细节都拍到了,这才是“隔壁老王”的真实故事啊。



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对方出轨?
第一,对方本人的陈述和承认;
第二,对方书写的“再不与第三者来往”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第三,亲戚、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
第四,相片、录音、录相等图片、视频资料;
第五,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微博等。


         如果只是拉拉手,拥抱什么的,法院就不一定认定对方有过错了。而且,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就算拍到有效证据,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大多数也是不高的。所以抓奸这种事情,少做为妙,像片中的那位女士,来到现场,抑制不住冲动,“啪”的一声,后悔终身。

南粤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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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家事律师游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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