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教育局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经研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17年1月16日起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17年1月21日起放寒假,2017年上学期定于2017年2月13日开学开讲。
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寒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做好下一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
娄底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