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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阿合麦德

原创 2017-03-30


叔叔是爷爷奶奶最小的儿子,父亲又是爷爷奶奶的长子,这中间还有三位姑姑和一位二叔,我呢,又是爷爷奶奶的第一个孙女儿。所以,叔叔阿合麦德和我的年龄相差不是很大。

因母亲早年常常抱怨,自己结婚到婆家时,奶奶怀里还有个吃奶的孩子,那应该不是小叔叔阿合麦德,那是我的小姑姑。

母亲婚后几年不曾生育,作为婆婆的奶奶倒是一直在生,小叔叔就是我母亲婚后,奶奶生下的那个孩子。据母亲说,当时是一九五几年,应该是一九五六年或一九五八年吧,搞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公共食堂化,乡里建有托儿所,结婚还没有孩子的母亲,天天抱着小姑子送托儿所,后来又是送小叔子去托儿所。母亲本人就因为当时的生活条件营养不良,婚后很久怀不上孩子。后来,母亲在不如意的岁月里,常常怨声不绝,以至于我对这段还没有我的年月,有一些模糊的概念。

后来,就是我的这位小叔叔长大成人后,并没有因为出生在国家困难时期而面黄肌瘦,相反,我的这位小叔叔比他的两位哥哥都要体魄健壮,脸色红润,嗓门极高。

我的阿合麦德叔叔学生时代是运动健将,蓝球赛场上充斥着我叔叔的大嗓音,当然,也成为了当时不知多少青春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

阿合麦德叔叔是爷爷奶奶最小的儿子,极受宠爱,他天性好玩,玩什么都能玩出花样,玩出名堂。

我五六岁的时候,叔叔有十二三岁了吧,放学了就出去碰鸡蛋比赛,每天他都能赢回好几个鸡蛋来,给我和弟弟吃。那时候只有周日才休息不上学,我看到阿合麦德叔叔把选好的生鸡蛋用针细心地捅个小眼儿,使劲儿甩呀甩的,把里面的蛋清甩出一些后,从小眼里灌进稀释的锡水儿,锡水儿是用牙膏皮烧出来的,然后把鸡蛋上的小眼儿用蜡封好。叔叔管自己的杰作叫“铁蛋,说是战无不胜。我妈妈看到了,以后就不许我们吃叔叔拿回来的鸡蛋了,叔叔可以这么加工鸡蛋,别人不定鸡蛋里面灌什么东西呢。原来,碰鸡蛋比赛就是熟鸡蛋,握在手里,只露出尖的一头,和别人的鸡蛋对碰,谁的先破了,破鸡蛋就输给对方了。

阿合麦德叔叔成年走上社会,正逢改革开放,爷爷经营祖上传下来的酱醋作坊,是第一个在街上公开开店的生意人,在我们这里被戏称“诸葛亮”,意思就是有经济头脑,心思活络,家里条件一天天好起来,我叔叔阿合麦德就更是玩出了极致。

早年,叔叔南下广州,跟着生意人去学做生意,也没听说赚回几个钱,倒是游遍名山,潇洒了几年。第一个办护照,去邻国做生意,在口岸倒外币,倒钢铁,贩皮毛。

每次回来,说的天花乱坠,听得我们几个半张着嘴。

后来,原苏联结体,阿合麦德叔叔拎回了一麻袋卢布,说是贬值的钱。

叔叔结婚也早,倒是娶了个好性格没脾气的婶婶,一切由着叔叔的性子来,育肥牛羊,制作饮品,驯养马鹿,倒卖中药材,到爷爷去逝时,家底也被折腾的所剩无几。

直到孩子出生,奶奶也随爷爷而去,我的叔叔阿合麦德这才安稳下来,不再外出,但还是好玩。

家里有爷爷奶奶留下的产业,临街的房产可以出租,婶婶又极能干,叔叔便开始更为专业地玩。他的天性这才发挥的淋漓尽致。


一 叔叔爱马


叔叔爱马,是真的爱。

专门挑选赛马,高大 威猛的马驹来驯养,那马儿真是漂亮,高昂着不羁的头,红棕黑尾。叔叔雇佣专门的人来帮他喂养着马儿,每当清晨或黄昏,都能看到我的阿合麦德叔叔牵着他心爱的马儿,在街道走来走去,是在骝马。

有时候叔叔的马厩里会有好几匹马,那时候叔叔会更加忙碌,家里也是人出人进的,请来的哈萨克骑手,天不亮就和叔叔骑着马离开家去伊犁河边的空旷地带训练。叔叔曾经的一匹大青马看起来像是电影中的马,阿合麦德叔叔骑着它,真是威风凛凛,叔叔说:我的宝贝值你们三辆车,他指的是我们家的越野车,我有点不信。后来,就是这匹马,为叔叔在四川举行的一个什么运动会上拿回金牌,我才有点相信叔叔当时所说的话了。

有时候,阿合麦德叔叔骑着高头大马,手擎他的猎鹰,在雪地上“得 得”跑过,去捕猎,真像故事中的英雄人物。


二 叔叔训鹰

  

冬天的时候,阿合麦德叔叔就去捕猎。

去叔叔家经常能吃到野味儿,打开冰柜存放的有野免,野鸡,还有雪鸡等。这些山野的精灵,有些是叔叔用网捕获的,有些则归功于叔叔的猎鹰。

养鹰还得办理持鹰证,叔叔为了办证,花了不小的代价,因为叔叔不是牧民,不住在大山里。没理由持有野生鹰。

蓝天上翱翔的雄鹰,是自由的精灵,它性情凶悍,桀骜不驯,想让它听你使唤,还得下苦功夫。

一般人驯鹰,从雏鹰开始喂养,逐步驯化。叔叔觉得这样驯化费时费力,驯出的鹰过于娇弱,缺少了野生鹰的攻击力。就骑马上山,住在哈萨克牧羊人家中,边请教老猎人,边自己寻找理想的鹰。差不多在山上住了一个月才直接捕捉了一只成年鹰。

驯化成年鹰难度很大,可一旦驯化成功,威力加倍。这是叔叔的话。

为了让鹰失去先前的记忆,忘记曾经的叱咤风云,从鹰的心理上彻底击跨它。叔叔在养鹰的屋里悬空横挂一根细细的绳索,让鹰站立在上面,鹰脚上扣上铁扣,只见那鹰爪紧紧在扣在绳索上。鹰头上还罩着一个黑罩罩儿,这是为了不让它见光,怕它乱飞。叔叔自己则白天黑夜地守着它,不让它睡觉,自己也就不睡觉。那细细的绳索来回晃动,一直让鹰站立不稳,只要晃动慢下来,鹰闭上眼睛,叔叔就用手中的长棍击打那根细细的绳索,让其猛烈摇晃,那鹰顿时就醒了……叔叔自己坚持不住的时候让我婶婶接着摇,如此这般,折腾了七天,这叫熬鹰。

然后才是驯鹰,也得在屋里,解开鹰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喊着口令,让鹰飞回手臂吃食。

训练开始时只有叔叔一个人,后来把我们都叫去,意思就是让鹰适应人多声杂的地方,适应后才把鹰带到空旷地带,直到在任何地方只要鹰听见口令,就飞回主人手臂,这才开始活物捕捉驯化:在野外,让鹰站立在自己的手臂上,左手忽然甩出一只鸡或免,那鹰立即飞出,捕捉放出的活物,这才大功告成了。

带鹰出去捕猎,不能喂太饱,也不能太饿,据叔叔说,喂太饱的话,调动不起鹰捕获的积极性,如果鹰太饿,就没有力量捕捉动物了。

有了鹰,叔叔就如虎添翼。

大雪纷飞的冬天,我的叔叔全幅武装:头戴皮帽,足蹬马靴,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左手擎鹰,右手持着马鞭,经过我从小生活的街道,在人们仰慕的目光里,向远处的田野飞驰而去。

回来时,收获满满。

有一件事,让人们津津乐道,说我的叔叔阿合麦德,有一次中午在收获后的玉米地里,在厚厚的白雪地上,看到一只肥硕的野免,当时人和免离的稍远了些,不适合放开猎鹰,叔叔着骑马追着野免而去,那免子在前面箭一般飞奔,我叔叔骑在马上,也如箭般飞驰……知情人都说,那天我叔叔一直追了二十几公里,免子时隐时现,叔叔坚持不懈,终于在离得近些的时候,放开鹰,只刹那的工夫,疲惫的免子被猎鹰逮住了……

常见叔叔的鹰在庭院的梨树枝上傲然挺立,孩子们喜欢和鹰合影。如哪个孩子讨得了叔叔的欢喜,或许还可以骑上叔叔的大马,举着叔叔的鹰,咔嚓一声留个影。当然叔叔会给鹰扣上脚扣,戴上眼罩,以免那鹰出其不意伤害孩子。


三 叔叔好钓


听说好钓的人,钓的是心情,钓的是过程,而全非鱼。我的叔叔阿合麦德,也是如此。

叔叔钓鱼钓出了经验,什么鱼喜什么饵,什么鱼在哪些区域活动,钓什么鱼用什么杆儿……

以前,叔叔在房前屋后的小沟里都能钓到鱼儿,叔叔在院里架上烤炉,为左右邻居的孩子们烤鱼,随着农村实行城镇化建设,村里房前屋后再也找不到流水了,还哪有什么鱼儿呢?

叔叔就去稍远些的小皇渠垂钓,小皇渠是当年林则徐来伊犁兴修水利,开挖的灌溉渠,有大小皇渠之分。大皇渠离我们远些,水势凶猛;小皇渠和叔叔所在的村里耕地相连,相当于一条小河流,养育了这里的一方水土。

我的阿合麦德叔叔以前骑马去钓鱼,在那儿一坐就是一整天,收获多多,也丰富了我们的饭桌。

我老公也喜欢钓鱼,但他把垂钓只当成是闲得无聊时的消谴,不过也为了在叔叔面前装装门面,购置了渔具,且价值不菲。

有一次跟着我叔叔去钓鱼,叔叔抱着他的设备,在前面带着,健步如飞,我老公在后面紧跟着,高一脚低一脚,眼看着快要掉队了,前面出现一水沟,流水湍湍,只见我叔叔一个跨步飞跃而过,我老公也不能示弱,算起来叔叔也是他的丈人,是小丈人。就紧随其后来了个跨步,却稳稳地掉入沟中。叔叔回头一看,来了句:还年轻人……

终于到达地方后,叔叔是稳坐钓鱼台,一动不动,看似观察着水面,又像是在思索着什么,我老公哪里坐得住呀,不到两小时,就重选地方再坐下,几番折腾,叔叔嫌他惊扰了鱼儿,要和他分开垂钓。后来,我老公把自己的一套钓鱼设备全送给了叔叔,靠背椅,大大的遮阳伞……

叔叔是个乐观的人,心里住着阳光的人。尽管唯一的儿子在二十七岁的年龄遭遇车祸不幸离开了人世,叔叔在饱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之后,以满头的白发,又笑傲于乡间。

现在我回到乡下,常常会看到叔叔开着黑色的轿车,后备箱里装着他的渔具和设备,辗转于乡野……

哈哲于 2015年10月5日晚 


哈哲 女 新疆伊宁市人 曾是乡中学教师 现病退 

喜欢读书 偶有动笔写些诗歌散文 现跟随戴荣里老师在原生态文学院学习。



戴老师点评:

哈哲所缺乏的是什么?

一种好的写作习惯的养成,一方面需要作者从主观上予以充分重视,另一方面作者要有经受千锤百炼的吃苦精神。在文学界似乎有一种共识,认为作家是很难通过教学培养出来的,但事实上,万物一理,倘若一个画家没有基本的绘画技巧,单凭悟性很难抵达更高的境界。在没有成为大家之前,潜心修行,做一些扎实功夫的确是十分必要的。

我十分欣喜地看到,哈哲在一点一点地进步,这些进步推动着我告知她更多的东西。首先哈哲在写作上改变了对老师和他人的依赖习惯,开始认真地对待创作了,也就是说,她对创作的每一句话都是十分认真地揣摩了,有时几乎很少看到她文章的错别字了,这是让我感到欣慰的;再就是哈哲找到了文章的突破口,从身边的人物写起,从自己的观察写起,用精炼的语言写起,这样的结果就使得她感觉所能写的东西越来越多,所能描述的空间越来越大。她已经体悟到作品的韵致,并一步步地向前推进,这种美学构图是很让人感到快乐的。

但从近期哈哲所给我的作品中,我也能感受到哈哲作品的明显不足,她的作品缺少题材的挖掘、描述的深透、语言的出彩。

在题材的挖掘上,显然作者进行了比较大的努力,但还需要更好地挖掘。作者不仅仅要写叔叔,写身边的服务人员,还要写边疆更多的人和事,可以一类一类地写,一群一群地写,一个地域一个地域地写,这样题材的把握可以分组、分项,为以后创作长篇做准备。如这篇《我的叔叔阿合麦德》可以延伸到亲人系列、同类人系列,民族的系列,我相信早就病休在家的哈哲,有这方面的充分体验和观察。

在描述的深透上,其实哈哲有着更得天独厚的条件。作为土生土长的边民,作为有着几种民族文化传承浸染的知识分子,作为心地善良善于关心身边民众的女士,哈哲的视野应该更加宽广、细腻、富有穿透力。以这篇《我的叔叔阿合麦德》而言,其实除了叔叔养马、练鹰、钓鱼之外,叔叔的很多故事自然也可成文;即使写这三个方面,有趣的成分需要挖深、写透;除此之外,作者应该写写叔叔的心路历程,把叔叔外在的抗争者形象与他内心的柔软结合起来,这才有文化的震撼力。挖掘出读者以前没看到的新鲜故事,搜寻出读者想不到的曼妙情节,让读者在新鲜中感受边疆的生活,会促成哈哲的文字走向成熟。

三是哈哲要好好运用多民族居住区语言的交融性,把民间生动的各民族语言挖掘出来,书写进作品里,这是人物、情节刻画设计的需要,更是弘扬地域文化的要求。在这样的描写过程中,你的作品会成为当地语言的真实记录。在若干年后,这种语言本身也会构成哈哲作品文学审美的内在气韵,值得哈哲好好思考。

度过前一阶段的写作,哈哲成功转入第二阶段的提升学习,可喜可贺!文学和其他行当一样,经受住批评并逐渐反思不足并付诸创新的行动,才有可能抵达成功的彼岸。

(2015年10月8日评论11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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